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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回眸
作者:admin 单位:未知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回眸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网  2010年05月12日  
 
 
 
中  文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基层、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为主线,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重点,突出社会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节能减排、工程防灾、城乡统筹等一系列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291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其中国家标准140项、行业标准82项。截止至12月31日,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59项,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60项,政府投资建设标准17项。
一、完善标准体系,突出重点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了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三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征求意见,开展了城镇建设、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的起草工作。继续开展城镇轨道交通工程和产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建立,进一步解决了标准项目的缺失、交叉、重复问题,有利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战略性、规划性。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起到了指导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工作的方向性、主动性、计划性的效果。
社会保障方面:批准发布了《建筑设计术语标准》等,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基础数据标准》等征求意见稿,启动了《民用建筑工程信报箱设计规范》等一批标准的编制工作。城市轨道交通方面:批准发布了全文强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等;完成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地铁设计规范》等征求意见稿,启动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一批标准的编制工作。节能减排方面:批准发布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等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已经报批,完成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等征求意见稿,启动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等一批标准的编制工作。工程防灾方面:批准发布了全文强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完成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征求意见稿,启动了《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镇(乡)村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等一批标准的编制工作。城乡统筹方面:批准发布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等,完成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审查工作,完成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规范》等征求意见稿。正在组织开展《村庄规划标准》、《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等标准的编制工作。
这些标准的编制,解决了工程建设活动中,一些专业或环节缺乏标准指导的问题,达到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面,引导和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增强标准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服务能力的效果。
二、加快政府投资工程基础制度和依据建设,着力推进建设标准和方法参数的编制
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政府投资提供科学决策的基础制度和依据,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构成、选址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等。按照国家保增长、扩内需的要求,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中短波发射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火情瞭望监测台、城市给水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烟花爆竹批发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石油储备库、植物油库、输油和输气管道等资源能源设施建设标准;公安监管场所特殊监区、劳动教养管理所等政权设施建设标准。批准发布了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这些建设标准的发布实施,解决了该类政府投资项目缺少统一的技术经济制度和指标的问题,促进了政府投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在保障政府投资建设达到最佳秩序、获得最佳效益,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政府行政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国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人民法院法庭、检察院办案用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监狱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政法基础设施科学的建设标准体系,解决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政法基础设施不规范、不系统、超规模建设的问题,为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立科学的制度和依据。
进一步加强了建筑装修的研究,围绕着目前社会反映的党政机关办公楼贪大求洋、豪华装修等热点问题,专门组织开展了办公楼建设装修的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加快了《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编制工作,为中央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加强办公楼装修管理等提供经济技术依据,满足办公楼投资决策的需要。
三、加强重点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开展标准定额的实施监督试点工作
按照部领导要求,开展了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与部稽查办一起开展了浙江、黑龙江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试点工作,掌握了地方开展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为今后统筹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奠定了基础。
开展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重点标准规范的宣贯,参加培训的有关管理部门的人员1000多人,同时委托有关单位举办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培训班,培训有关人员700余人。
为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系统,开展了多次的调研和汇报,组织完成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课题研究,并经过了有关专家的验收。在部领导的关心下,确定了在深圳、辽宁、上海等地进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并做了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2009年受理了两项“三新”项目,在国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中,保留了“三新”许可项目。
四、全面落实100个创建城市目标,积极营造良好无障碍建设氛围
为确保“十一五”无障碍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全面推动100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分6组展开无障碍建设中期检查,摸清了情况、掌握了底数,针对中期检查的问题,专门分别在青岛市、武汉市举办了两期全国无障碍建设培训,进一步探索建立我国无障碍建设的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指导,全面提升我国无障碍建设水平及基层人员素质。组织制作无障碍建设公益广告,进一步加强无障碍建设理念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建立无障碍建设技术文件体系,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出版了《无障碍建设指南》,受到了广大技术人员和无障碍建设工作者好评,与此同时,组织开展无障碍专门标准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施工维护规范》的编制工作;下达给科研单位专门研究国际无障碍建设发展趋势,力争在无障碍软环境,设计理念上取得突破,为进一步发展无障碍建设储备力量、提供技术保障。
五、积极探索适应建设领域特点的认证模式,加大政府采信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认证的权威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司在认真分析建设领域体系认证企业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能够适应建设领域特殊要求的体系认证,把对质量体系通用要求的监管与行业特殊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认证行为,成为建设领域更加直接、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
为推动政府工程采信机制的建立,我们在总结建设领域认证机构、实验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认监委共同提出实施国家推荐性认证的可能性,促进建设领域政府采信工作进一步发展。为建立和完善认证体系,着手建立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产品认证体系和工作机制。这为将来国家推行建筑节能减排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等方面要求提供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的推进力度,保障政府工程质量。
为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工程产品认证模式,明确建设领域认证管理方式,组织开展了“建设领域认证模式课题研究”,借鉴国际上通行认证模式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加强调查研究,把自愿性认证与强制性认证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认证的权威性,规范行为,提高认证质量。
六、加强标准基础制度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工作机制的创新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起草制定,在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有关部门、部分省市两个座谈会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在起草条例过程中,研究讨论了标准化工作的有关制度、机制以及标准体制等问题,对进一步做好标准化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组织召开了200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和编制管理工作会议,加强了对标准计划、程序、质量的管理。完成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指南》,对今年及以前下达计划的在编项目,加强了编制进度和质量管理。对报批项目,加快了审核的力度,并试点开展了专家审核工作。完成了2006年以前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清理,对未按时完成的在编项目进行了督促,推进标准的编制进展;下达了2001年至2004年批准发布标准的复审计划。强化标准编制管理,解决了标准编制的质量参差不齐问题,有利于加快标准审核进度;开展专家审核试点,有利于解决标准技术问题之间的交叉矛盾。
积极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技术支撑体系的构建方式,完成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换届的准备工作,启动了《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技术支撑体系研究》课题。研究课题的启动,将解决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的理论依据和科学性、合理性问题;强条咨委会换届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成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乡规划三个强制性条文咨询委员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