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模板及支架材料如何进场验收?
A
《规范》第4 2.1条要求“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据此对模板及支架材料应进行进场验收。具体验收可分两类:一类是模板材料的技术指标,主要指模板、支架及构配件的材质、规格、构造、力学性能等;另一类是模板材料的外观、尺寸、损坏情况等。
模板材料特别是支架材料的进场验收一直是一个难题。不仅因为模板及支架材料种类繁多,其规格尺寸、材质和力学性能等各异,更是因为其周转重复使用,容易出现损坏、混批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轻则给模板及支架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重则可能酿成事故。现实中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制作、租赁、周转等情况比较复杂,既有新出厂的,也有经多次周转使用的,有时还可能遇到新旧材料混批的情况。支架材料中的钢管、连接件等情况更为复杂,有些甚至在出厂时就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如某些支架钢管的壁厚。
针对上述情况,规范做出了两项规定:第一项是要求模板及支架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项是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执行第一项规定,主要采取核查其质量证明文件的方法来予以确认。执行中应对随材料提供的所有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核查。对于租赁使用的材料,其质量证明文件还应包括出租单位资质,信用等内容。当发现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进一步检验的措施。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目的是证实模板及支架所用材料的技术指标符合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规定。
执行第二项规定,则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对模板及支架的外观、规格、尺寸、损坏情况等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时的划批、抽样率等应按照各项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对实物的外观、规格、尺寸进行抽样检验,目的是验证模板及支架所用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并与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一致。采用抽样检验而不是全数检验的方法,主要是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条的外观、规格、尺寸检查包括模板的厚度、平整度,支架杠杆的直径、壁厚、外观、防腐处理,连接件的规格、尺寸、重量、外观缺陷等,实施时可根据检验对象的特点对检验项目进行补充或调整。当抽样检验发现有问题时,应加大抽样率(直至全数检验)以及进一步抽查力学性能等技术指标。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由施工、监理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商定处理意见,包括退场、进一步检验或采取相关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等。
来源:筑业软件